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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校老生仍按原规定执行!张家口调整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
发布日期: 2022-05-26 09:47:55 来源: 张家口新闻网讯

日前,张家口市财政局、市教育局联合印发《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的通知》,决定调整我市(不含有定价权的张北县和怀来县,下同)公办普高学费收费标准,调整后的收费标准从2022年秋季新学年起执行,其中公办普高学费收取实行“老生老办法、新生新办法”,在校老生仍按原规定执行。

公办普通高中每生每学期的学费收费标准具体调整为:市区省级示范高中由300元调整为600元;市区一般高中由250元调整为500元;县镇省级示范高中由250元调整为500元;县镇一般高中由200元调整为400元。体育、艺术等特色普通高中及其他普通高中附设的体育、艺术班的学费标准,可在相应档次学费标准基础上上浮 20%。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继续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学费减免政策。

据了解,我市此次调整前的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是1999年调整制定的,目前在全省各市属最低水。偏低的收费标准不利于改善办学条件和提高教育水,不利于学校持续健康发展。我市此次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调整后,收费标准由高到低全省排位第8位,高于我市调整后收费标准的7个市,均为2019年以前调整的。(记者 朱晨晖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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